在唐山市行政区域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时,职工可以按现行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。
核心信息
| 适用住房 | 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 |
|---|---|
| 资金去向 | 直接划转售房企业银行账户 |
| 是否打给个人 | 不是 |
| 办理地点 | 购房地公积金分中心(管理部) |
常见申请材料
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;购买预售商品房时按规定提供认购书;首付款自筹资金不动产销售发票;身份证件和购房人关系资料,以及公积金业务要求的转款委托、售房企业确认承诺材料等。
能提多少
符合条件的职工合计提取额度,不超过合同标明首付款中的住房公积金金额,同时不能超过个人账户可用于提取的余额。
自筹资金部分还能再提吗
采用“住房公积金提取+自筹资金”支付首付款时,已经由自筹资金支付的部分不能再按该直付业务重复提取。
退房怎么办
如果后续退房或合同撤销,需要按政策配合将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退回住房公积金中心。
常见问题
可以直接打到我的银行卡吗?
不可以。这项业务的特点就是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转到售房企业账户。
父母子女共同买房能申请吗?
现行政策的提取人范围包括职工及共同购房的配偶、父母或子女,具体需提供关系材料。
高新区买房去哪里办?
公开政策提到,高新区购房相关业务按规定到公积金中心路北管理部办理。
实用提醒
签购房合同前就应先和售房企业确认是否配合该业务,避免合同付款方式已经固定后再临时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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