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执行省医保局慢特病认定新标准
唐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冀医保字〔2022〕20号文件,对门诊慢性病、特殊病认定标准进行调整,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。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两个病种,直接影响参保人的认定流程和待遇享受。
慢性萎缩性胃炎有效期改为2年
调整后,门诊慢性病中的慢性萎缩性胃炎认定有效期统一为2年。期满后如需继续享受待遇,参保人须重新申请认定,并按要求提供胃镜及病理报告等复查材料。请相关患者留意有效期,提前准备复查,避免待遇中断。
器质性精神病暂停鉴定工作
本次通知同时明确,器质性精神病的鉴定工作暂停,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。已按原政策认定的患者,其原有待遇保持不变,不受暂停影响。
鉴定资料要求与原标准衔接
除上述调整外,其他鉴定资料要求仍按唐医保字〔2020〕51号文件执行。若认定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,按新发布的标准执行。参保人申请时请以最新要求为准,提前备齐材料。
适用范围与执行时间
本通知适用于唐山市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(管理区)的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,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如有疑问,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部门。
信息来源: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