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要点
国家医保局办公室、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(试行)》,发文字号为医保办发〔2026〕8号,发布于2026年6月5日。该规程适用于全国职工医保参保人,唐山职工医保参保人同样适用。

此前,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已实现省内共济,但跨省共济一直未能打通。此次规程明确了跨省共济的办理方式,让唐山参保人可以为在外省工作或生活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支付就医购药费用,也能在异地就医时使用本人账户。
跨省共济适用范围:谁能用、怎么用
根据规程,唐山职工医保参保人作为共济人,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授权给家人使用。使用场景包括:
-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支付个人负担部分
- 跨省定点药店购药
- 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(具体以当地执行政策为准)
被共济人(家人)需在参保地正常参保,完成授权绑定后,在就医地直接通过医保系统结算。
唐山参保人办理跨省共济的流程与材料
办理跨省共济,唐山参保人需要完成以下步骤:
-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,进入“亲情账户”或“家庭共济”模块。
- 添加家庭成员信息,上传身份证、户口本或承诺书等材料。
- 完成授权绑定,设置共济资金使用方式。
- 被共济人在外省就医时,出示医保电子凭证,即可使用共济资金结算。
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唐山市医保政策微调,建议办理前咨询唐山市医保经办机构或市民服务热线。
常见问题解答
跨省共济需要唐山医保和外地医保同时参保吗?
不需要。唐山参保人只需在唐山市正常缴纳职工医保,被共济家人需在参保地正常参保。跨省共济的资金支付由医保系统完成异地结算。
个人账户共济后,余额还能在唐山本地使用吗?
可以。共济只是授权家庭成员使用,不影响本人账户余额的使用。如果取消共济授权,资金会保留在个人账户中。
异地就医时,共济资金如何结算?
被共济家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结算时,系统会自动调用共济资金支付,与本地就医流程类似,无需单独申请。
信息来源: 国家医疗保障局